國立台灣藝專美工科畢業
創作自述:
個人認為藝術作品不同於一般商品,它的價值是建立在獨一無二的創造性特質。這也是仿作或複製品不能取代原作的原因。
而作品的好壞雖見仁見智,但不變的是創作者孕育的心性。所以,當技法的動作愈熟練,則創作中的思考與感情引動則相對減少,作品只剩下軀殼,已經不具藝術內涵與表現了。
因此,創新、思考與感情投射就成了個人創作的主軸。不論是表現的形式、手法或題材,新面目、新感受才是個人希望的目標。熟練的技巧、完美的手法則非個人所追求,也可說是對創作過程的思考、感情蘊育投入較多,至於創作結果、作品的得失反而不是重點。
(參考來源:https://bit.ly/2TEAvre)